工作职责

 

近日,绵阳市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再明确责任,再狠抓落实,再全面检查。监管工作要争取主动,监管责任要落实到人头,监管范围要延伸到乡镇和村社。要对全市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应急工程项目的审批立项、资金投入、执行招投标和比选制度、开工及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是要始终坚持和反复重申灾后重建工作纪律,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既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不闯“红灯”,也要及时提醒党政主要领导严格遵守重建工作纪律,同时还要通过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确保参与重建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基层干部了解知晓灾后重建的政策和纪律。三是要对灾后重建工程执行招投标和比选制度、农房建设资金代管等关键环节严把关,勤过问,全程监督,敢抓敢管,防止非法利益插手灾后重建项目发包,确保重建工作不出问题。四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灾后重建工作纪律,不能插手工程项目,更不能以权谋私,一经发现加重处罚。对不胜任或履职不力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同时要在工作、家庭和心理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使他们能全身心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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