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近年来,三台县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的初访工作,通过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群众信访量同比下降了11.8%

一是建立信访首访负责机制。对初信初访的问题,规定谁接访谁负责,从接待到办理到反馈全程跟踪监督,如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信访办理点工作机制。在各乡镇成立信访接待室,负责本辖区信访问题的办理,由主要领导分片包点,定期接访、督办,并将联系电话在所在乡镇场范围内公布,及时处理群众初信初访问题。

三是建立信访预警预防机制。按照“疏堵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隐蔽性、潜伏性的问题建立预警机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建立信访双向承诺机制。由承办人代表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人鉴定双向承诺书,向信访人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调查,并确保查处到位;信访人承诺在组织调查期间不再向其他部门或上级机关信访。

五是建立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对交由基层查办的以及基层自收自办的初信初访,要求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造成群众重复越级集体访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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