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盐亭县纠风办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出了药品质量监管责任新制度,并通过电视和手机短信方式向全县群众广泛宣传和承诺:“你购假药,我买单”。
该制度规定,在盐亭辖区内,若在购买或使用中发现有假劣药品,消费者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持药品的包装盒、使用说明书、发票及有效证件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确认属假药、劣药的,将按发票金额先行退赔,同时依法立案查处,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消费者在得到退款后仍可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确保该制度的实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分别与盐亭4家药品批发公司和一家连锁公司签订了《质量保证承诺书》,各公司同时向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发出了《诚信经营保证用药安全倡议书》。
此举不仅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药品市场,保证了群众的用药安全,而且大大简化了理赔手续,缩短了理赔时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