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中,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制定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起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一是推进阳光采购。实行了药品采购公开和总额控制制度、新特药进医院专家组评审制、药品采购及保管人员定期轮岗制、用药信息专管责任制、临床用药月评质询制、用药比例和抗菌素使用院科两级目标管理制等制度。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医药单位一把手不直接管理利益敏感部门;进人、提干、跨专业岗位调整等重大问题,均由集体讨论决策;领导分工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定期交流、轮岗。
三是严格项目审批。事项所在科室向主管部门申报,部门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召开监审、财务、主管部门、使用科室多方参与,集体论证后决定。
四是完善招标采购。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招标程序;设备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各类耗材、物品全部实行招标定点采购。
五是推行结果互认。实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在医院间互认制。
六是建立预警制度。实行合理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等制度,并开展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活动。
上述制约措施的建立,加强了制度管理,引进了群众的广泛监督,使医药购销和诊疗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有效地减少了腐败产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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