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四措并举  提高行政效能

 

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绵阳市采取四条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体系。建立全市上下联动、高效快捷的行政效能投诉网络和处理机制,接受人民群众有关行政效能问题的信访、举报和投诉。

    二是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监察、人事、信访、督查等部门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研究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定检查事项,制订检查计划,落实检查任务。

    三是开展评议活动。监察机关和目标管理、人事、统计部门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充分发挥政风行风评议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有重点地组织群众性行政效能评议活动,通过评议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不断改进行政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行政不作为和不依法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人民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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