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监察局
关于唐利民市长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工作的主要内容汇报
尊敬的利民市长:
200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共分11大项57个子项。您除了主要负责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具体负责行政效能监察;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纠正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四个子项的牵头领导工作。现将这四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今年,我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主要针对行政决策和执行等实施环节及行为开展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保证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具体内容等。并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行政效能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
(二)加强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符合或与《行政许可法》原则精神相悖的规章制度,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改善。建立健全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 规范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运行。督促各地和各部门逐步规范和统一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运行规则,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机构在提高行政效能方面的作用。继续探索各种便民行政模式,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用权环境,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四)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完善“一章对外”审批制度,加强实施监督,认真查处故意设卡、推诿等行政审批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时发现和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拖欠工程款等侵害投资者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为各种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到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
(五) 加大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和效率的提高。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从群众反映的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浪费行政资源等情况入手,有针对性地进行明察暗访,督促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内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一)加强宣传。把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纳入大宣教格局,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传输等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相关单位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安全意识,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主动出击、密切配合安监、交通、环保、食品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除重大节日、安全生产月等例性检查外,还不定期地组织对企业排污、食品卫生、矿山、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中小学、景区景点等重要领域进行督促、检查和重点抽查,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保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严格要求安全事故发生地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迅速组织救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重大事故24小时内;特大事故6小时内)立即逐级报告。监察部门将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对执行不力、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引起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四)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责任。按照《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179号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监察机关立即会同同级安监部门、公安机关、工会等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90日内)调查终结并提交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由市监察局局长或副局长负责组成由市级相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行政责任审定小组,对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责任进行审定,形成《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审定专题会议纪要》,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事故调查报告》一并上报市政府。在市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后,市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知并有关区、市、县监察局和市级有关部门落实行政处理决定。
三、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1、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的统一安排,督促教育、卫生等部门按照整体联动方式积极抓好本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指导各区、市、县和各园区开展好以农村和城市基层为重点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继续搞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在教育、卫生和通讯行业首次开展政风行风对话活动。
4、开展好一年一次的政风行风部门服务测评工作。今年将在去年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风行风测评范围和参评人数,把市级主要政府部门和行业都纳入今年的测评范围。
5、在全市范围内聘请30位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的同志为绵阳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市部门、行业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窗口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四、治理违反规定办班收费工作
此项工作去年已经进行,今年我们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巩固成效。
1、抓好组织协调。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治理。
2、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治理工作的全过程,。
3、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逐一限期纠正整改。
200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