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2021年第31期

发布日期:2021-07-27 16:31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双指导”工作制度(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委领导对机关党支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促进党员干部交流融合,破解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并结合《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直接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双指导”制度。

制度规定,市纪委监委领导,除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自己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行使、履行普通党员权利、义务之外,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还需履行“一岗双责”,指导联系本人所在的党支部以及指导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党员。

指导联系所在的机关党支部。一是带头抓好党员队伍;二是带头落实党内制度;三是带头参加党建活动。指导联系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的党员。一是“共学共融”抓教育;二是“双听双指”抓监督;三是“同考同促”抓管理。

通过制度的实行,抓实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了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