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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解“疙瘩”卸“包袱” 回访教育助跌倒干部重拾干劲

发布日期:2020-08-13 16:52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游仙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老周,现在提倡文明祭祀,一定要注意安全,引起火灾可不是闹着玩的。”距离中元节还有十多天,绵阳市游仙区仙鹤镇金柏村“两委”委员戴顺财已经开始挨家挨户宣传文明祭祀了。但在刚受到处分时,他意志消沉,干工作提不起劲,完全是另一幅模样。

去年,担任仙鹤镇原柏桃村村主任的戴顺财,疏于对文明祭祀的宣传和管理,村民黄某上坟烧纸将村民任某的果园烧毁,造成经济损失约5万元,戴顺财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犯了错就要受处罚,道理我明白。但作为一名老党员,受到处分时,我心里还是迈不过那道坎,觉得没脸见人,见到熟人都躲得远远的……”

“问责不是一‘处’了之、一‘问’了事,必须做好后半篇文章,既帮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认识和改正错误,又扶上一把,让‘掉队’的赶上来。”游仙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孙溢了解到戴顺财的情况,立即对他进行回访,与他交心恳谈,帮助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勉励他消除思想顾虑,认真履职尽责。“对,犯了错,就更要把工作干好,才能赢回群众的信任。”在组织的关怀下,戴顺财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振作起来。

近年来,游仙区纪委监委切实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办法(试行)》,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处分谁回访”原则,对开展回访教育的全部流程进行规范细化,推动回访教育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精准化转变。

同时,该区还积极探索推行处分影响期结束测评制度,对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政治表现、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及回访教育情况将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者,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

“除了与回访对象面对面进行教育沟通外,我们还会听取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工作状态的评价,综合评估回访对象的思想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游仙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王欢介绍,今年以来,该区灵活运用直接回访、委托回访、重点跟踪回访3种方式,对2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跟踪帮教,对16名受处分人员在影响期满前进行了回访教育。

“医生会对手术后的病人进行复诊,我们也要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这样才能帮助‘病人’彻底康复。”游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兵表示,该区纪委监委将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从严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又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回访教育,鼓励受处分人员改过自新,重新振作,最大限度激发他们的斗志和干劲,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