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13 14:34 来源: 北川纪委监委 作者:北川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成“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王 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正风肃纪,强力惩贪治腐,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2018年,北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综合指数继续居全省前列,全市第1名。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做到 “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把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切实担负“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协助县委出台分工方案,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决不允许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北川有任何市场,全县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件。采取测、评、核、析等方式,探索开展全县政治生态研判。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专项督查,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等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精准监督检查。整改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34个,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追责问责35人,确保政令畅通。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有形有效覆盖。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初步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县委、县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蹄疾步稳推动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依法产生北川羌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并顺利挂牌成立。坚持内涵发展,大力推进转隶干部组织、思想、工作、感情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全年办理留置案件1件1人。按照省、市纪委指导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制定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方案,撤销1家派驻纪工委、46家派驻纪检机构、2家县级部门纪委,筹备建立了13家综合派驻纪检组。按照省、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工作部署,制定了加快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延伸的实施方案,县监察委员会向23个乡镇单独派出监察室,明确了各村(社区)监察信息员,整合村(居)监督委员会力量,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防反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按照《2018年正风肃纪考核任务清单》,常态化开展上班纪律作风、节假日值班情况、公车停放情况、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违规收受礼金等监督检查31次,发现16个方面75个问题,全部限时整改。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四风”隐形变异和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件7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13起,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3件3人,追缴违纪所得9.8万元。开展对省、市、县重要会议会风会纪现场督查16次,发出通报6期,责令3个未遵守会场纪律的单位进行书面检讨。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清查,全县登记备案人数6838人。开展领导干部政商勾结、权钱交易等问题专项查处工作,委托第三方在全县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及政治生态评估调查,收集问题建议203条,形成调研报告4个,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拟定了作风整治实施意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票据不规范、内控制度不严、村监委会组织履职不到位、财务公示不明细等21个方面116个问题。

(四)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坚持把日常监督和问责追究作为督促“两个责任”落实的利器,严格执行签字背书、谈话提醒、述责述廉、“一案双查”等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季度巡查,发现21个方面123个问题,向23个乡镇及30名县级领导移送问题台账,限时整改。在惠民惠农、集体“三资”管理、环保督察、项目招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业务考核等工作中,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17个单位23人进行了提醒谈话,5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10名纪检组织负责人被约谈,常态化开展廉政集体约谈360余人次。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运用“四种形态”,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开展函询说明或约谈162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160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5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人,各形态占比分别为49.24%、48.63%、1.52%、0.61%。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出具党风廉政意见,为全县611个集体和2171名个人的干部人事调整、评先推优表彰和出国(境)审批等事项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提出“暂缓、不能提拔或表彰”等意见31次。组织2轮3场次任前廉政考试,460余人次参考。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年开展常规巡察两轮,与市委第四巡察组联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轮,共巡察党组织32个,发现问题150个。推行巡察约谈全覆盖,县领导约谈16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6次,传导压力、推动整改。

(五)精准有序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盯住“三类人”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全力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2件;收到问题线索245件;立案138件,其中立案审查乡科级及以上干部案件数11人;查处群众身边违纪案件138件;党纪政务处分139人,其中移送司法2人;追缴违纪违法款 160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积极推进乡镇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3个乡镇建成标准化谈话室。做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2009年以来的案件逐案开展质量评查,发现6类15个共性问题,形成294份一般性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全县推广设立“360党支部”23个,吸纳教育党员161人,30名党员“修复”合格,重新归队,该经验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第29期)》刊发。对28件反映不实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最大限度排除干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在开坪乡选取1件典型案例,以模拟庭的形式开展了“阳光审理”,增强了党内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持续强化源头治理,筑牢思想堤坝,依托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和党政“一把手”讲党课等活动300余场次,覆盖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34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参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150余人次,3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收到学习警示教育读本读后感言500余份。曝光违纪典型案例8期,发送廉洁过节提醒8期。积极打造羌族民俗博物馆市级廉洁文化基地,命名10个县级廉政文化基地,拍摄微视频《云朵上的纪检人》和专题片《禹训——天下为公》,分别在中央纪委、省纪委网站播出。举办“清风明月 廉话佳节”廉洁文艺晚会,开展“好风传家”活动,形成了北川崇廉尚廉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年上报各类宣传信息85篇,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电视台等全国、省、市媒体刊载、播出65篇。

(六)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纪检干部进村入户“访廉情”活动,变群众“上访”为纪检干部“下访”,变被动“坐访”为主动“出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3+X”专项治理,形成“59+36”正反两面清单,开展专项督查8轮,发现整改问题1600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9件29人,为高质量退出贫困县序列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行动,清理“一卡通”补助种类20类,卡数14万余张,涉及资金量3.11亿元,收回资金111.61万元,查处问题17件17人,追缴违纪所得16.79万元。积极部署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相关问题3件3人,移送司法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件1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击力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的3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进行了批评教育。全面深化“面对面”村务公开,完善农村基层监督机制,在桃龙乡开展了道德法纪评议试点,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被四川省评为改革开放40年典型案例。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以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省纪委视频培训、转隶融合培训,市纪委跟班学习、实战锻炼685人次,有效提升业务水平。推荐纪检干部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宣讲“兰辉精神”,展示了北川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和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责令11个未设立独立谈话点和2个纪委副书记专职不专的乡镇限期整改。结合省、市纪委内部巡察反馈情况,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主动梳理认领问题13个,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开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集中学习46次,撰写心得体会150余篇,查摆问题340条,提出整改措施340个。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联系镇村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开展办案安全保密工作检查8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杜绝泄密和安全事件的发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个别党组织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深刻,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存在履责压力层层递减现象;个别纪检组织专责监督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政策策略把握和运用不够精准;个别单位监管制度缺失、执行走样,管理松散、纪律松弛,严管严治下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一些系统“微腐败”还未得到根治,基层“苍蝇”、扶贫“蛀虫”不时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四风”反弹回潮动能积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绝,干部参与赌博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任务,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尽责,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答卷。

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纪检监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推进,在创新中深化,战略定位越来越清晰,思路举措越来越精准,治理效能越来越彰显,积累形成了一系列宝贵经验,必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重要遵循。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们指明了奋斗目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自觉运用40年来积累的经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战略思维和精准落实能力,在新的历史实践中将纪检监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应对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关键在党。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的事业才能乘风破浪、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肩负“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盼、必有所为,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必须保持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反对腐败,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历史与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党的力量越壮大、党的事业越发展,对党的要求就越高,越要重视反腐败。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全面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四)必须把握好政策和策略,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责都处于基础性地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在日常监督、动态监督、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形成监督合力,健全监督体系,促进监督格局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要把政策和策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要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利器,又夯实治本基础,运用“一体推进”的系统思维方法,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五)必须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高标准加强革命性锻造,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政治担当、更强的政治能力。我们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实践锻炼中磨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执纪执法能力。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监督和约束,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七届四次和县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深刻汲取蒲波“带病提拔”问题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在全省少数民族十强县中晋级升位,加快建成“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深入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北川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自觉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坚持将监督检查放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每个角落,围绕晋级升位、“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机构改革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全力保障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紧盯对上对下不一样、对内对外不一样、对已对人不一样的“双重标准”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北川有任何市场。

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监督。完善政治生态评估指标体系,督促乡镇、部门党组织动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找准问题精准施治。持续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监督检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规范上级纪委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不偏不空不虚不走过场,着力解决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二)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探索试点向县管国企、县直属学校、县属医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注重内涵发展,加强人员转隶融合。不断规范和完善派出乡镇监察机构组织形式和职能权限。按照统一部署,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确保顺利稳妥完成改革任务。制定县级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

健全衔接贯通的运行机制。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落实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重点强化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方面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三)从严常态做实日常监督

强化监督职能。深刻认识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深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形成同志之间经常地善意地相互提醒,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创新监督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识别,探索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方式。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进行再“起底”。对初信初访进行研判,完善问题线索了结集体会商机制。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重视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具体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研判、集体会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深化作风监督。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县委县政府七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改进正风肃纪集中督查方式,强力开展作风大整治“八大行动”,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坚持以上率下,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扶贫、惠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继续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照市委抓落实的5点要求,开展“聚焦监督主责、推动落地落实”专题调研,全面梳理不抓落实、抓不落实的问题表现,有针对性地专项治理,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织密监督网络。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开展“阳光问政”,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打造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新平台。完善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办法,用好评价结果。

(四)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全年对30个左右的党组织开展两轮四批次巡察,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持续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改彻底、改到位。

强化整改落实。深化县委领导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机制,严格执行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提升巡察质效。完善县委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探索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制度,健全完善县巡察办公室职能。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移送、案件协作机制,形成协调顺畅、配合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作为重中之重,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 搞变通”等问题。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完善提升县纪委机关谈话点,全面完成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既要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不法分子,杜绝勾肩搭背、利益交换,也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正常政商交往,激励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防止谈商色变、为官不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协助县委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反思教育、警示教育、政治文化教育等方式着力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将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推行“阳光审理”,扎实开展一案一总结,深度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手段,推动“以案促改”、系统治理,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整合各类平台资源,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筑牢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深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组织党员经常性接受纪律教育。依托北川现有文化资源,打造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

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深化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开展“护航行动”,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良好状态。充分发挥“360党支部”的教育作用,对问题党员实施“回炉再造”,对轻微违纪行为的问题党员进行“党性修复”,并进行适时跟踪,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开展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四个面对面”,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坚决保护党员权利。

(六)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影响产业项目扶贫、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在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标语多、表册多、展板多,深入调研少、指导帮助少、关心关爱少”上用力,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严查基层“微腐败”。督促乡镇党委把治理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县纪委监委要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民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一项项开展整治。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核实、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进一步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  

(七)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用力,夯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开展蒲波“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深刻反思、全面整改政治站位、担当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负好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内容,在政治生活上讲原则讲严肃讲认真,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变处置能力。

激发队伍活力。认真落实提名考察办法,选优配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岗位接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注重发现、持续培养、大力选拨使用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深化开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统筹运用顶岗锻炼、实战轮训、“大学习、大练兵”、挂职锻炼等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核查,调查研究、学习思考的本领。

严格监督约束。带头改进作风,巩固拓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对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力倡导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省、市纪委内部巡察反馈,主动认领问题整改。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