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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2-03-31 09:41 来源: 北川纪委监委 作者:北川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本职能

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能。具体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调研。制定或者修改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县直属学校、县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部署,在更高站位更高标准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六大行动”创新举措、抓实载体,以“清廉羌城”建设服务保障北川加快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

二是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把握信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五大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是驰而不息纠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基层减负做到实处。高质量推进村级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粮食系统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做实做细“听音问廉绵州行”活动,纵深推进全县“作风大整顿、效能大提升、环境大优化”,创新实施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活动,以好作风、好形象带领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

四是保持惩治高压态势。长期牢固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资源开发、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等领域发腐败工作。更加注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成果运用,常态开展以案促改,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系统治理。

五是营造浓厚清廉氛围。一体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社、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项目、清廉文化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全方位深层次挖掘清廉元素、探寻清廉路径、搭建清廉平台、营造清廉场景、构建清廉矩阵,打响“清廉羌城”品牌。常态化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县内三级廉洁文化基地作用,深入推进“好风传家”家风家规建设。

六是锤炼纪检监察铁军。创新实施“六委机关(政治建委、党性强委、能力兴委、从严治委、文化育委)”党建工程,常态坚持常委会带头学、机关党组织督促学、党员干部自主学三级联学机制,以“实战练兵提能”为抓手深化开展全员培训,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强化自我监督,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本单位编制总数为87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32人,机关工勤1人。2021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68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29人,机关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897.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97.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9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8.88万元,医疗卫生3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4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2022年收入预算1897.8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1年增加686.69万元。

2.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1897.89万元,较2021年支出增加686.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7.89万元。较2021年增加收入686.69万元。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7.89万元。

2.支出189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7.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897.89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211.2万元,增加686.69万元,增加56%;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7.89万元,较2021年的1211.2万元,增加686.69万元,增加56%。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项目预算增加,2021年未将项目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相关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工资福利待遇增加,因人员调入、职务职级变动等情况,工资福利待遇的总体金额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1897.8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897.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2.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纪检工作的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支出118.88万元,主要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13万元,主要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2.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

2022年预算安排4.5万元,较2021年预算4.96万元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公务接待费实际费用均未超过4.5万元,在此基础上对本年度预算金额做出降低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车型分别为轿车、小型客车、越野车,均属于执勤执法用车类。

2022年预算安排15万元,较2021年预算10万元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公车购买年限较长,车辆大修大检的可能性增加;二是燃油价格不稳定,预计燃油费有所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5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5万元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7.8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26.7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65.06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8万元,主要包括:独生子女奖励金、退休人员慰问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固定资产总额359.24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3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县纪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县纪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xlsx

附件3:县纪委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