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黄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庞安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21-08-06 16:34 来源: 北川纪委监委 作者:北川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日前,县纪委监委对通泉镇黄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庞安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庞安林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依仗其黄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身份迟迟未缴齐出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级河长,“懒作为”“慢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责失察,“任意而为”,支持纵容他人非法采砂。

庞安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庞安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