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4-29 10:39 来源: 北川纪委监委 作者:北川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县公路管理所养护股原股长王兴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王兴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谭某某、周某所送礼金共计2.4万元。王兴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王兴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县公路管理所原副所长张航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张航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谭某某所送礼金共计1.2万元。张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张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县原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四川小寨子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原副处长(主持工作)蒋立彬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并报销相关费用问题。2010年3月,蒋立彬在担任原县林业局局长期间,借用我县某林业公司(后变更为县林峰综合林场有限公司)1辆小型普通客车作为单位公务用车。2016年7月,四川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县林业局分开办公,该车由四川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继续使用至2021年3月。蒋立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蒋立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