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街道范家村十四组组长郑美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经查,2020年4月郑美富在协调石塘街道原楼房村三组一段线路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以三组名义收取施工方四川恒源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土地占用费、青苗赔偿费和协调费等共计10000元,除支付2户农户青苗赔偿费2000元、集体土地占用费4000元以外,剩余4000元现金据为已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1年3月,石塘街道纪工委给予郑美富严重警告处分。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啃食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