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9-16 15:50 来源: 涪城区纪委监委 作者:涪城区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推动我区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现将我区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原城郊乡鼓楼山村党总支书记刘代胜在实施村社便道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2018年至2019年间,刘代胜利用担任鼓楼山村党总支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串通投标承揽本村三组便道建设工程。后在该工程的验收工作中,刘代胜隐瞒少修二百余米的实际施工量,从而骗取全额工程款,刘代胜个人从中获利6.68万元。2021年12月,刘代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石塘街道原楼房村三组组长郑美富在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财的问题。2020年4月,郑美富在担任楼房村三组组长期间,在该组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接受企业请托协调解决耕地占用青苗赔偿费事宜,后以集体名义向企业索要青苗赔偿费用1万元,并将其中0.4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1年3月,郑美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原石塘镇蟠龙村七组组长刘兴洪在泉塘林堰塘精修项目建设中指定施工的问题。2014年10月25日,刘兴洪在未进行公开招标或议标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泉塘林堰塘精修工程指定给其朋友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刘兴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18年9月,刘兴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审查起诉。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在实施简易村庄建设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独断专行、吃拿卡要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败坏了基层风气,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铸牢纪律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简易村庄建设项目合规高效、优质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