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2020年第三季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11-13 14:37 来源: 江油市纪委监委 作者:江油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1.彰明镇党政办工作人员陈旭升工作时间参与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12月12日,陈旭升在工作时间到江油市海悦酒店一楼茶楼“普吉岛”包间同周某某、罗某某等人打“红桃三”,被暗访督查组发现。陈旭升身为中共党员,工作时间参与娱乐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重华镇原双河村村干部违反财金法规规定问题。2018年12月20日,时任原双河村支部书记彭德永、村主任张永兴、村文书田小蓉共同商议以清运河道垃圾名义从村集体资金中虚列支出9784.5元,用于完成小额意外保险、蔬菜、森林保险任务和村集体开支的生活费用。彭德永、张永兴、田小蓉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虚列村集体资金用于其他开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书面诫勉、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的处理。

3.彰明镇明月村五组组长赵国洪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0年1月21日,明月村五组沙棠庙垃圾池处发生露天焚烧垃圾问题,被全市通报批评。赵国洪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明月村五组组长,在负责巡查管辖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中,巡查力度不够,以致辖区内出现秸秆焚烧现象被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