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5-03 17:49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江油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绵阳燃气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徐翔培训期间公款旅游的问题。2016年12月,绵阳燃气集团由徐翔带队前往厦门参加培训。期间,经徐翔同意,培训人员统一前往厦门某景区游玩,费用在绵阳燃气集团予以报销。徐翔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2月,徐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回。

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村五组组长张年富、党小组长刘平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17年8月,张年富、刘平接受请托,为李某某解决旧房改造事宜提供帮助(后未改造),分别收受现金2000元。2020年10月,张年富、刘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款项已退还。

三台县北坝镇原樟树路社区(现樟树社区)党委委员陈炳朗等3人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陈炳朗在主持原樟树路社区全面工作期间,与其余2名社区干部违反规定向8名已领取财政保障基本报酬的村组干部发放补助175900元。其中,陈炳朗等3人共领取59650元。2021年1月,陈炳朗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款项已退回。

北川县永安镇九鼎社区原主任蔡强等4人收取培训学校好处费的问题。2015年8月、2016年11月,蔡强等4人负责帮助某职业培训学校在辖区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蔡强等4人两次共收受培训学校以“交通费”等名义支付的现金2400元。2020年9月,蔡强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款项已退回。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将纠治“四风”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分,营造良好廉政氛围,推动作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扫除思想上的灰尘,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及时公开通报,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