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江油:建好巡察队伍,强化力量整合

发布日期:2022-08-22 21:38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江油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江油市委巡察办制定《特邀巡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整合监督力量,对被巡察单位三个月集中整改情况从第三方视角进行监督。一是突出针对性。坚持“一轮一聘”,根据轮次巡察任务需要,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分别选派与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部分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含巡察干部),组成特邀巡察监督组,既专业对口,业务精通,又了解巡察,便于配合。二是突出权威性。特邀巡察监督组由领导小组聘任,在动员部署会上宣布授权分工,确保监督法定性。明确职能职责,重点监督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民生领域、干部作风、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不替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职责。领导小组直接听取特邀巡察监督组监督情况汇报,监督结果作为质询测评、被巡察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成果运用。三是突出规范性。细化工作方式,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群众代表评议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每月至少到被巡察单位查看整改情况一次,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度,三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监督情况。严明工作纪律,聘用时应按要求签订廉洁及保密承诺书,不干预巡察工作,不打探巡察工作情况,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抽调9名代表委员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拟稿:邓欢,审核:陈利萍,报送单位:江油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