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0-11-13 14:20 来源: 江油市纪委监委 作者:江油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中共江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江油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有12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此外,还设有一个直属事业单位:网络政务及教育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一般性文件文稿,审核以市纪委监委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和安全保卫、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档案和涉案款物保管。管理机关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务。

(二)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学校、市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学校、市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及成员,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及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宣传电教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上述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在绵阳市纪委监委领导下,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相关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全市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清查、清理、评估、编纂等。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网络政务及教育中心: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教育和反腐倡廉电教材料制发工作。承担市纪委监委各项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开展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负责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处置人员队伍和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管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关事项。

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