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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绵阳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29 09:39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纪委(监委)职能简介。中共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中共绵阳市委和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市纪委(监委)2021年重点工作。2021年市纪委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为绵阳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工作,重点抓好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纪律保障工作,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优质高效办理省委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交办事项,督促反馈问题整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落实“两个维护”。

二是立足人民立场持续正风肃纪。监督整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基层“微腐败”,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势力和“保护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紧紧盯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动向,加强明察暗访,严防隐形变异,绝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基层减负,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力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彰显综合效应。运用“智慧留置”经验模式,加快建成全省一流的市级留置中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力以赴去存量遏增量。深化以案促改,定期分析研判,把惩治效果升华为治本效能。加大典型案例剖析曝光力度,分层分类制作警示教育教材,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挖掘传承绵阳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深入开展“好风传家”活动,用好省市廉洁文化基地,创作一批廉洁文化精品,讲好绵阳清廉故事,发挥好以文化人作用。

四是锻造过硬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纪委常委会常态化政治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畅通干部出入口,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认真开展全员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开展内部督察,落实系统内“两个责任”,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煅造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中共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绵阳市监察委员会); 绵阳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绵阳市纪委监委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纪委(监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3484.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收支预算及项目收支预算略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收入预算34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支出预算34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8.57万元,占83.48%;项目支出575.73万元,占16.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84.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收支预算及项目收支预算略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84.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收支预算及项目收支预算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9.6万元,占8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6万元,占11.06%;卫生健康支出96.51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192.73万元,占5.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93.0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基本支出;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485.73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督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及各项专项检查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运维等项目支出。

4.社人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6.9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4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4.3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1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7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8.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0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市州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来绵业务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8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4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2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洗车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纪委(监委)下属市纪委(监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及绵阳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7.2万元,与2020年度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纪委(监委)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纪委(监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纪委(监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指市纪委(监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市纪委(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绵阳市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附:绵阳市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1-7.rar

表1.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表1-1.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表1-2.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