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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全面完成反馈

发布日期:2022-06-15 09:22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向12家市属国企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和各市委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月9日,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属国有企业情况集中反馈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进行集中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浪生,市委常委、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黄朝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莫怀学,副市长、科技城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海昌出席会议。


6月10日至13日,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12家市属国企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各市委巡察组完整地、原汁原味地向被巡察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

反馈指出,市属国企党组织在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有些问题带有共性。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国资国企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有的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企业改革发展不够有力;有的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能力不足;有的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有的落实“两个责任”存在较大差距,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隐患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不彻底;有的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有所欠缺,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

反馈要求,要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抓好巡察集中整改,做好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要主动认领问题,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进行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逐项落实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起来,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推动国企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参加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