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绵阳市平武县2018年度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3 15:31 来源: 平武县纪委监委 作者:平武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党的十九大特别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平武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平武县龙安镇庙坝村支部书记任万金于2018年春节期间吸食毒品,2018年5月涉嫌为他人提供制毒材料并容留其吸毒,违规收受毒品并将毒品赠送他人。任万金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法规意识淡薄,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任万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平武县龙安镇高坝村沙曲社社长薛坤身为中共党员,参与组织本村人员阻拦九绵高速22标段高坝施工点施工,涉嫌参与黑恶势力活动,被平武县公安局以涉嫌强迫交易立案侦查。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薛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武县龙安镇高坝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薛博本人或指使他人两次与绵九高速22标段高坝村段项目部相关人员发生争执,导致施工停止,迫使项目部同意继续使用薛博安排的机械设备和相关务工人员。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侦监批捕[2018]12号批准逮捕决定书,同意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犯罪嫌疑人薛博批准逮捕。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第八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县监委责成龙安镇人民政府罢免薛博高坝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4.龙安镇高坝村大地社社长薛建华在村主任薛博的授意下,组织人员对绵九高速22标段高坝村处施工项目予以阻拦,致使施工停止。平武县公安局以涉嫌强迫交易对薛建华立案侦查。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八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县监委责成龙安镇人民政府责令薛建华辞去高坝村大地社社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