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平武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2-05 10:03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平武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组织领导方面。召开局党组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细化任务,制定《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曾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斯涵、邓松涛同志任专职工作人员。对照反馈问题任务清单主动认领,逐一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平武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平武县司法局公务卡管理暂行规定》《平武县司法局差旅费管理细则》《平武县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制度》《平武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10余项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坚决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2.责任落实方面。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相关工作要求,局党组通过专题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把问题“症结”找准,认真研究制定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对意见建议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自觉从自身改起,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要问题、推动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事项,坚持全流程参与、全过程把关;班子成员作为各自分管领域的责任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动分管股室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监督检查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度,研究整改中具体问题,确保推进有力、整改到位。由局政治处负责,在整个巡察整改期间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发现推进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股室和人员进行约谈和通报,实现巡察整改闭环式管理。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一是加强整改组织领导,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期限。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二是全过程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制定《县委第四轮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切实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过程督导,聚焦巡察整改重点难点,定期调度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积极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改立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及时总结,深化成果运用,研究制定长效的工作机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有差距。

(1)针对巡察反馈“班子整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和学习计划,今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其中专题研讨会5次。二是规范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发放理论学习专门笔记本,要求记录规范,研讨发言材料齐全。三是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坚持党组书记“带头学”制度,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等坚持“带头学”,定期查看班子成员学习及记录情况,确保班子整体学习透彻、落实有力。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质量不高,自觉性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用好“三会一课”、机关夜校等学习载体,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习近平著作选读》等读物120余本,依托“干部职工会+机关夜校+个人自学”线下学习及线上自学,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自觉性,提升学习质效,全年组织各类学习活动60余次。”

整改进度:第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3)针对巡察反馈“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举措未落实落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企业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邀请专职律师、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和“营商环境服务团”,到企业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32家,邀请律师“坐诊”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体检进民宿”等法治体检活动16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条,为企业纾困解难。二是选派11人参与重点工作和专班,深度参与多项全县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化解工作。三是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新路径,选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719名,组织排查矛盾纠纷618次,排查发现纠纷542件,预防纠纷133件。受理主动排查出及当事人申请的各类矛盾纠纷1604件,调解成功1601件,调解成功率99.8%,切实为平武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整改进度:第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律顾问履职考核,建立到村工作台账。依托乡镇司法所、村民委员会通过组建微信、QQ群,法律工作者以视频电话通讯方式开展法律服务。二是督促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不定期到村(居)开展法治讲堂,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张贴公共法律爱心服务卡等,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整改进度:第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府院联动机制效能的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担当作为,明确责任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优化出台“一府两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智慧及部门资源优势,共同推动法治平武建设进程。二是落实“大联席小联动”会议机制,召开府院联动会议5次,分别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进行专题研讨。三是通过组织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听取部门乡镇诉讼案件情况报告1次,同时强化报备及应诉提示制度,实时掌握全县行政机关涉诉情况,对应诉工作进行指导,规范应诉程序,降低败诉风险。

整改进度:第5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

(6)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公证处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双签”制度,分类制定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证制度》等10余项管理制度。二是强化管理,方便人民群众公证事项办理。平武县公证处于2013年起实行自收自支,改制后公证处按照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独立事业法人;2014年县委编办(平编发(2014)6号文件)收回公证处5个全部编制。由于公证处无编制,无财政经费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处必须具备2名以上具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才能正常执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采用县司法局派驻人员的方式,由司法局选派2名具有公证执业资格的公证人员在公证处工作,确保公证机构能够正常办理公证业务,方便群众。

整改进度:第6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社区矫正人员存在脱管漏管现象,档案资料不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知识讲座、讨论研判分析、业务知识线上测试、出台规范处理流程、执法大比武等方式,加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有效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综合执法能力。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执法大比武、业务知识线上测试活动2期,组织召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的通知》培训会1场。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基站、“在矫通”APP定位系统每日签到,配合微信定位实时共享位置进行抽查核实,联合县公安局提供大数据系统协助开展核查。2023年5月22日发出《平武县司法局关于提供工作协助的函》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核查,针对核查出来不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给予训诫、警告处罚。今年来,开展定位核查2388人次,累计请假审批229余次,依法对违规人员训诫4人次、警告1人次,开展集中教育183次,覆盖矫正对象1160人次。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严格请销假程序,实行请假必审批,佐证资料必完整的制度。长期组织开展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日常监管汇报、走访、请销假执行等档案资料,并配合绵阳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平武县检察院、县纪委等做好巡察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召开研判分析例会,以点及面,确保错误不累犯,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进度:第7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8)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召开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会。二是严格落实发文签批程序,文件、工作总结等严格按程序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

整改进度:第8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巡察反馈“运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充实了我局网军队伍,加强负责舆论宣传工作骨干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舆论队伍新媒体运用、舆情处置应对能力,今年来,先后推荐2名干警参加宣传舆论、法治新闻研修培训班。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分析研判分管业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问题表现,提请党组会集体研究,制定相应防控(整改)措施,坚决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今年来,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

整改进度:第9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

(10)针对巡察反馈“2021年1月18日支绵阳佳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七五普法总结宣传费事项”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把“三重一大”制度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列入年度重点督查任务,重点学习,长期坚持;二是多次组织召开财务报销业务培训,规范报销流程,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不断完善财经制度,严把财政审核第一关口。司法局将深刻汲取此次教训,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整改进度:第10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

(11)针对巡察反馈“行政复议决定书日期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岗位责任意识,督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整改进度:第1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错误引用法条”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线上线下同步审签程序,严格层层把关,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大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水平,避免类似错误发生。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

(13)针对巡察反馈“差旅费报销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照反馈问题,全面查找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先出差后审批及票据不规范等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核实。对拼凑住宿发票报销一事,根据出差地就近住宿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还。二是组织召开财务报销业务培训会,会上学习了《平武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平武县司法局差旅费管理细则》《平武县司法局公务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公务卡、差旅费及办公等费用报销制度。三是主要负责人同财务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坚决做到严把凭证审核关口,严格规范公务卡报销结算方式。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针对巡察反馈“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违规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平武县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助案件补贴资金应转入对应承办单位账户,形成定期检查资金规范支出使用的制度。二是该问题中2018年—2020年将援助费用转入龙洲律所指定账号系律所函件委托,转入水晶法律服务所个人账户,该所为1人所,当时没达到银行开置对公账户的要求,现已协助水晶法律服务所开设了对公账户。

整改进度:第1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巡察反馈“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反馈问题,财务室立即清理并补齐资金支出附件资料,对附件资料未装订在一起的,全部重装凭证,规范财务资料装档。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支出审批程序,财务人员严格审批把关,对有资料不齐的一律不予支付,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关于“票据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问题中涉及支出情况,经核查,因财务人员操作原因将资料误装到同月其他凭证,经复核,金额一致。现已重新完成装订。

整改进度:第15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针对巡察反馈“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整理,账务系统上显示以上五家公司存在挂账情况是因为财务工作人员在收入账款和支出账款时摘要录入不一致、科目及往来单位选择不一致等原因造成的记账错误,实际收支平衡。现已完成账务清理。

整改进度:第16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针对巡察反馈“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反馈问题,开展单位银行存款利息和多发津补贴收缴清理工作,2018至2022年应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198.62元及单位职工退回多发津补贴资金均已足额上缴国库。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按时足额上缴财政。

整改进度:第17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针对巡察反馈“凭证单据资料混订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问题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中“票据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系同一事项,已全面清查该项资料,针对单据资料脱落情况,现已全部重新装订。二是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坚持做好每月票据收集整理工作,确保票据装订整齐、完整、无缺漏。

整改进度:第18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9)针对巡察反馈“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工会委员会立即对近年来工会开支项目逐一清理,通过核查局工会2017年度开展过一次职工生日慰问活动且超标准,2018年处账。截至目前,对超标准慰问金额已全部据实完成退缴。二是对于女职工生育慰问直接以现金慰问情况,局工会委员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和执行《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发放形式、严格控制标准,合理合规使用工会经费。

整改进度:第19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0)针对巡察反馈“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平武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针对公务接待报销资料接待函、接待审批单等资料再次仔细核查,对存在部分接待函和接待审批单时间与就餐菜单时间关系逻辑错误、接待费“三单”中菜单无经手人签字等问题,立即整改。二是严格落实一事一结制,每一次接待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报账,避免累计结账。

整改进度:第20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民生实事推进存在薄弱环节。

(21)针对巡察反馈“法律援助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咨询台账,制定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咨询录入的管理规定》,现由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录入咨询信息,以规范信息获取及录入管理。二是同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联合到龙州律师事务所开展走访并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规范的指导监督,采取定期回访查阅卷宗方式进行监管。

整改进度:第2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22)针对巡察反馈“组织生活会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管理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支部委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二是完善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深入细致开展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三是加强党建资料的归档管理,指派专人管理党建资料。四是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对出现错误认知的普通党员进行再学习、教育。

整改进度:第2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队伍专业化建设有所欠缺。

(23)针对巡察反馈“法律专业性人才、公证员资格证人员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岗位编制实际和业务工作需求,经编办、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批后,积极申报招录招聘计划。2023年以来,我局有针对性地引进符合司法行政职业特点的高层次法治人才1名、本科法学3名,核心专业人才比例超70%。已申报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计划3名。二是修订完善《平武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学历、能力提升激励办法》,推动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组建干警“法考联盟”,鼓励干警相互学习、相互补短,共同提高,同步备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力提升人才队伍专业能力。截至目前,我局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共7名,今年共有5人参加法考。三是深入推进干部“换思想、转作风”和人才“大招引、大培育”行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大力选派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公证等方面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各类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赴平开展培训讲座。截至目前,我局共选派骨干参加上级组织各类培训30余人次,开展专家讲座1期。

整改进度:第2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所弱化。

(24)针对巡察反馈“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所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全员制定《2023年平武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分管领导牵头梳理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岗位(点),指导分管股室、司法所研究制定风险防控具体措施,每季度督促指导分管股室、司法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三是主要负责人同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股室、联系基层司法所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廉政谈话,及时、有效地掌握分管干警工作、生活情况。今年来,开展廉政谈话120余人次,集中谈话4次,党规党纪学习10余次,全系统干警无一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主要负责人对新入职干警开展入职谈话1次4人次,对新进人员严明了组织纪律规矩,强化了政治意识。

整改进度:第2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5)针对巡察反馈“班子成员存在‘老好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平武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政治言行负面清单》,聚焦整治4个类别12个问题,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强化负面清单运用,实行“百分制±X”立体考核,强化负面清单结果运用。截至目前,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3次,发布督查通报1期,提醒谈话1人。二是扎实开展“换思想、转作风”行动,强化日常考勤管理,季度通报考勤情况,并纳入平时考核。被考核对象评价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由分管领导及时开展绩效沟通辅导,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连续两个季度低于80分的,当月平时考核等次评为“一般”或“较差”,且年度内不予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任用等。

整改进度:第25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

(26)针对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事前监督和指导,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党组会议,接受全程监督。今年来,征求派驻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意见12人次,操办婚宴事宜主动报备4人次。二是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力度,持续传导压力,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机关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督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醒,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努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整改进度:第26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的关心支持下,带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砥砺奋进、苦干实干,以全面从严治党管警新成效为平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担当队伍。持之以恒抓班子建设,抓住党组班子“关键少数”,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聚焦政治引领、理论武装、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打造政治强、思想硬、纪律严、作风正、业务精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杜绝“躺平式、侧卧式、青蛙式、离线式”干部,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高执行力、强化凝聚力。

(三)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开创平武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支持与配合,强化举措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坚持以整改落实、促进工作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效结合起来,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服务中心大局一体推进,切实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实现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6-8822158;电子邮箱:8702620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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