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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影响和损害耕地保护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8 12:43 来源: 三台县纪委监委 作者:三台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中共三台县纪委

三台县监察委员会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影响和损害耕地保护问题

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中纪办发〔2023〕1号)、省委省政府《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川委发〔2022〕29号)和市纪委《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绵纪办〔2023〕4号)精神,聚焦粮食安全,守牢耕地红线,推动我县“清风护粮·仓满梓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影响和损害耕地保护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一、征集范围

(一)县纪委监委

1.在耕地保护方面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和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等情况;

2.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3.虚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套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或虚报耕种面积,将撂荒地、集体土地纳入地力补贴领取范围,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4.借用农民户籍信息、虚开发票、虚构农机购买合同,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5.违背农民自主自愿原则,强制要求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6.通过党员干部垫钱投保,投保时虚报投保面积,理赔时联合作假等骗取理赔款,再用理赔款偿还垫付投保款,剩余理赔款收归集体开支,从中获利;

7.党政机关(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县自然资源局

8.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

9.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10.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

11.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化”建设;

12.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13.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作层;

(三)县农业农村局

14.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破坏耕作层;

15.存在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

16.乡镇土地经营权流转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

17.乡镇连续2年以上常年撂荒耕地,未暂停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对抛荒一年以上的,未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8.对耕地流转后受让方弃耕抛荒不到两年的,未纳入镇村重点监测黑名单,两年内申报涉农惠农支持项目;

19.乡镇未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未遏制“非粮化”增量、存在耕地撂荒反弹。

二、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

本次征集线索不受理与耕地保护无关的线索,相关问题线索和证据将按程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线索提供者应对线索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线索或证据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保密并依法处理。严禁借机恶意举报、造谣中伤、诬告陷害,一经发现,县纪委监委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县纪委监委:0816-3180816

县自然资源局:0816-5283337

县农业农村局:0816-5331213

(二)来访举报

县纪委监委:三台县委机关综合楼一楼 信访接待室

县自然资源局: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信访接待室

县农业农村局:三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 信访接待室

(三)来信举报

县纪委监委:三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621100)

县自然资源局: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信访室收(621100)

县农业农村局:三台县农业农村局信访室收(621100)

(四)网络举报

四、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特此公告。

中共三台县纪委     三台县监察委员会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