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台县纪委监委对三台县原祥菽粮油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三台县观鑫粮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何小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小毅纪法意识淡薄,未要求财务人员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使用单位资金为职工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数额巨大。
何小毅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小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