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三台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力问题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1-07 11:21 来源: 三台县纪委监委 作者:三台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环境保护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建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王江华,建中畜牧兽医站站长刘刚、工作人员刘君林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力问题。2020年3月,刘君林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放任其妻妹李某某使用刘君林位于建中镇西丰场镇家屋后的老养殖场饲养90头未经检验的生猪。2020年6月,群众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建中镇西丰场镇存在养猪场乱排乱放及异味扰民问题后,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就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刘君林对相关情况隐瞒不报。事后,建中镇在排查中发现李某某违规养猪情况。建中镇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镇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通力配合,于2020年6月5日前整改完毕,并安排刘君林动员李某某转场养殖或出售生猪,但刘君林顾人情,开展工作缓慢,致使整改工作滞后。2020年6月中旬,省委第七巡视组下沉到建中镇开展巡视工作,发现该养殖场存在不规范养殖的行为。刘刚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建中镇未及时发现违规养殖生猪,违规养猪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畜牧站干部徇私舞弊、隐瞒不报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王江华作为分管农业农村、畜牧防疫等工作的副镇长,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辖区内生猪养殖情况不清不明,对建中畜牧兽医站排查、监管不到位,引发群众投诉,整改推进不力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 7月,刘君林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刘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8月,王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意识,层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职责,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