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三台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4-20 16:50 来源: 三台县纪委监委 作者:三台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五一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成果,增强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三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治超三中队原中队长景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9年7月,景明在三台县城的某烤肉店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三台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罗某某所送现金3000元。2022年12月,景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守清正廉洁,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注重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反复性顽固性、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深挖细查、靶向纠治,推动作风建设持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