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亭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扎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严格监督权力运行,持续纠治作风顽疾,严肃整治社会歪风,从即日起面向全县公开征集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映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二、问题线索征集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三、反映内容
(一)基层“微腐败”问题
1.在乡村振兴中,思想松懈、作风散漫,落实要求不精准、不到位,空喊口号、帮扶不实;骗取套取项目资金,截留挪用惠民惠农资金,虚报冒领各项政策补贴等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底数不清和流转交易不公开,资源发包暗箱操作和收益流失等问题;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中违规处置、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隐匿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
3.在养老社保、低保、五保办理中,优亲厚友,办“人情保”“关系保”;“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不作为、乱作为,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资金、失职失责导致群众不能或不能按时领取等问题。
4.在安全生产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整改不细致不彻底;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问题。
5.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
6.其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四风”问题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的。
3.在联系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
4.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的。
5.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的。
6.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
7.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
8.其他“四风”方面问题线索。
(三)医药领域
1.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利益。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7.其他医药领域问题线索。
(四)教育领域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
2.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
3.在基建工程、校服采购、食材供应、校舍维修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
4.教育资助等政策落实上违规操作问题。
5.物品采购中,收受供货商的回扣和好处。
6.擅提收费标准、擅立收费项目、收费程序上违规问题。
7.人事任免上以权谋私。
8.生活作风腐化。
9.不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不按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
10.其他教育领域问题线索。
(五)破坏营商环境
1.建筑领域、市政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招投标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服务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3.窗口人员与黑中介、“黄牛”勾结谋取不当利益,审批人员利用自己熟悉业务流程、负责具体工作便利,通过人为设置障碍、提高门槛、延长时限、降低效率,以达到获利目的。
4.工作人员利用窗口人流量大、人员复杂等情况,通过单线联系、暗箱操作,采取隐蔽手法,把本应分内的服务职责演变成“市场行为”。
5.援企惠企政策不公开、不落地、兑现难问题,免、减、缓、补政策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问题。
6.领导干部作风漂浮、懒散、拖沓,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漠视企业、群众利益,甚至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方面的问题。
7.向企业请托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方面的问题。
8.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各项经营环节方面的问题。
9.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四、反映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盐亭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丝源大楼1楼50号)邮编621600
(二)举报电话:0816-7120444
(三)码上举报: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盐亭县纪委监委12388网络举报通道进行举报。
反映的问题线索务必事实清楚、内容详实,鼓励通过实名检举控告的方式进行。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主动说清
凡是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说清和交待问题的,视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等情况,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理。
六、温馨提示
举报人在行使举报权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存在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盐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亭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