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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盐亭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23 13:33 来源: 盐亭县纪委监委 作者:盐亭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奋力推进“三个加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盐亭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冯科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盐亭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积极向党中央看齐,按照省委、市委的总体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有力惩贪治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宣讲,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宣讲8次,完成调研课题9个;制发《盐亭县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县委主要领导每季度专题听取县委班子成员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各县级领导带着问题下基层,进行主体责任约谈30余人次,县纪委约谈党委(党组)书记141人次,派驻县级部门纪检组筹备组创造性开展执纪监督,倒逼主体责任层层落地生根;把述责述廉作为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全面构建了责任体系;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巡查,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193个,查处涉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7件7人;每季度开展县域政治生态评估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累计收集意见建议2300余条,整改问题1000余个,开展集中约谈3次,责成工作不力的3个单位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受理信访举报315件,与上年相比下降27.4%。

(二)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始终把深化改革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县委扛起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亲任“施工队长”,成员单位讲政治、强担当,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完成盐亭县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转入编制12名,转隶工作人员6名,增设纪检监察室2个,制发《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业务工作的通知》,与检察机关研究出台《关于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规定(试行)》,通过电视台、户外广告等方式宣传《监察法》,分发宣传手册1100余份;有序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街道)延伸,全县3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已挂牌成立;扎实开展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立13个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各筹备组牢牢盯住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约谈部门班子成员134人次,约谈其他干部257人次,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7条,谈话函询19人,立案4件,政务处分2人,“探头”作用初步彰显。

(三)紧紧扭住作风建设,干事创业氛围不断浓厚。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0余个,对3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放监察建议书3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8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4期;紧盯重大会议会风会纪、防汛度汛、值班值守、公务用车、公款旅游等关键点,开展督查19次,发现问题40余个,责成67人作出书面检讨;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4次,发现问题10个,下发通报1期;以“强党性、转作风、促攻坚、抓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成立12个专项督导小组,对15个单位、70个茶楼、4个大型超市、6个烟酒食品类批发店开展专项检查3次,对27个乡镇(街道)节假日值班值守进行电话抽查,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回访;制作《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电视节目17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50余个,切实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及时澄清不实举报7起;成功举办纪念文同诞辰1000周年廉政文化讲堂、“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主题征文等活动;继续扩大“嫘祖清风”廉政文化品牌影响力,开办“嫘祖故里·清廉之音”广播节目60余期,推送廉洁提醒图文消息10余篇,发送廉洁提示短信2万余条。

(四)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切实彰显。采取“1+N”的巡察方式,对12个县级部门、8个乡镇进行了两轮三批次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28个,移交线索35件,提出意见建议87条;对104个党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和《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对县级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260余人,发现问题11个;对脱贫攻坚领域产业扶持基金开展专项巡察,发现3大类12小类问题54个,提出意见建议14条,制定整改措施108条;配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到我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提级巡察,对县职中开展巡察“回头看”。

(五)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已经形成。2018年,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51条,党纪政务立案178件,比2017年增加44件,同比上升33%,处分处置178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科级干部29人,移送司法6人,挽回经济损失2562万元,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770余万元;在原卫计系统专项治理中,党纪政务立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27人、重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召开卫计系统重大案发地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卫计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和深刻剖析,以案说纪,以案促改。紧盯“关键少数”,建立在职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700余份,开展廉政审查3402人次,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9人次;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抽查人社局、交通局、洗泽乡、毛公乡4个单位8个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发现问题14个,制定整改措施20条,制发《预防腐败建议书》4份;在原农牧局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梳理廉政风险点86个,风险表现形式225项,制定防控措施265条,修订制度17个,新建制度6个;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迷失的亲情》、公益广告《变》、沙画《坚守》等在省市纪委网站、四川电视台播出,发放《清风廉雨焕新彩》《警钟》《榜样》《忏悔实录3》《荣辱两重天》等书籍、光碟供党员干部学习,着力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开展6轮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4件,党纪立案19件处分19人,其中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5人,警告处分13人,组织处理6件,并对2个单位,9名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开展专项督查8次,清理补助种类28种,发现并整改问题31个,主动说清问题438人次,退回各级财政账户资金229.6万元,退回群众7.1万元,组织处理423人,党纪政务立案13人;铁面执纪铲除黑恶现象,受理扫黑除恶领域问题线索46件,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针对砂石开采乱象,对原水务系统进行重点整治,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党纪政务立案11件,移送审查起诉4件4人。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主题学习教育月活动,开展“法纪讲坛”24期;不断推进精细化管理,梳理年度任务清单17份,问题清单62份,制定室(部)训13个;专题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赴西南政法大学培训一周,并通过抽调、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纪委办案或上挂锻炼,召开执纪监督专题会及派驻监督现场会等,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实行错漏登记,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的室(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5人次;严肃查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处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立案2件,处分2人。

一年来,虽然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与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党员干部甘于被“围猎”,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况还未完全杜绝,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仍时有发生。二是有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深刻,部分领导干部站位不高、业务不精、要求不严、作风不硬,管辖范围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三是一些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九项规定》有松一松、歇歇脚的现象,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仍是今后较长时期的重要任务。四是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大局意识不强,对监督本职责任认识不到位,监督不力、执纪偏松偏软,深化“三转”进展不平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策略把握和运用不够精准,不敢、不愿、不会、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还存在人员不到位、机制不顺畅、制度不完善等情况。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

2018年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任务,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向党和全县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40年乘风破浪,40年风雨兼程,40年砥砺前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承前启后,推陈出新,战略定位越来越清晰,思路举措越来越精准,治理效能越来越彰显,积累形成了一系列宝贵经验,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自觉运用40年来积累的经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战略思维和精准落实能力,不断开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要始终扭住政治建设这个根本不放松,坚决做到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大力支持纪委监委履职。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政治眼光、政治立场来分析、解决问题,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实现。要始终按照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三大攻坚战”,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时刻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同心同向、步调一致。

(二)要始终扭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理念不放松,坚决做到牢记使命,忠诚履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从脱贫攻坚、环保督察“回头看”、项目推进到抓好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追责问责,从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的“阳光问廉”到“实打实”“面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检查,必须忠诚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思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着力在防和治上下硬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始终扭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关键不放松,坚决确保“绿水青山”“海晏河清”。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职责摆进去,牢牢把握新时期党赋予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铲除不良生态“污染源”。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在日常监督、动态监督、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形成监督合力,健全监督体系,促进监督格局由“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提升。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坚持政策和策略这条生命线,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始终把握好纠正与规范、治标与治本、静气与硬气、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涵养好盐亭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朗朗乾坤、海晏河清。

(四)要始终扭住作风建设这个抓手不放松,坚定彰显“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着力探索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拓展监督渠道,特别是针对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玩起“捉迷藏”的“四风”问题,还需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和锲而不舍的韧劲打持久战,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坚持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抓出习惯,形成长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五)要始终扭住严管与厚爱这个举措不放松,坚持推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好环境,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的动力活力。健全完善并积极落实容错纠错防错和澄清保护机制,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懈怠心理和“为官不为”现象,切实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以改革的思维谋划工作,以开放的视野配置资源,以担当的勇气破解难题,拿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协同攻坚,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让人人敢担当、人人善作为、人人抓落实成为新时代盐亭的主旋律。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深刻汲取蒲波“带病提拔”问题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三个加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聚焦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头雁效应,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心里学,在浓厚的学习氛围和习惯养成中形成更加坚定的信念,切实筑牢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思想根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组织、宣传部门对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理论学习中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要坚持学习宣传研究相结合,多进行蹲点式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并运用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和党章党规党纪考试平台开展理论知识考试。紧密结合盐亭改革发展实践,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际能力,转化为昂扬向上、实干兴邦的精神力量。

(二)聚焦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在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推动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环保攻坚、高质量发展、机构改革、减税降费等重点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强支部学习、“三会一课”、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紧盯对上对下不一样、对内对外不一样、对己对人不一样的“双重标准”问题,严肃查处涉及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等“两面派”“两面人”。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绝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有任何市场。集中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聚焦实践探索与机制创新,坚持在提升治理效能上下功夫。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对接、对标、对表工作。按照省纪委《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要求,在办信办访办案方面,采用集中办、交叉办、提级办等方式,统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力量,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参谋、协调、监督职责,不断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新动向,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制定县级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

(四)聚焦坚守监督首要职责,坚持在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认识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力量。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同志之间经常地善意地相互提醒,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对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公车使用、滥发津补贴等方面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充分发挥正风肃纪成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抓早抓小抓准,把监督融入日常,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有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化风成俗。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真正让谈话函询发挥“红脸出汗”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出具工作具体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研判、集体会商,严把干部选用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廉洁关。深化“阳光问廉”和行风政风热线,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注重发挥科技监督手段优势,继续用好全面从严治党大数据平台,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五)聚焦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在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工作模式,压茬推进巡察工作,全年开展2轮巡察,巡察20个以上党组织,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坚持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把扶贫及惠民惠农政策执行、环保攻坚、扫黑除恶等方面纳入巡察的重要内容,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巡察反馈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巡察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巡察工作人员库,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六)聚焦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坚持在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上下功夫。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系统化腐败防治研究,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建立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厘清政商“为”与“不为”界限,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协助县委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反思教育、警示教育、政治文化教育等方式着力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扎实开展一案一总结,深度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手段,推动“以案促改”、系统治理。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校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落实好《绵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四个面对面”,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党员干部再起用,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落到实处。深化“嫘祖清风”品牌教育,继续开展“好风传家”活动,讲好盐亭勤廉故事,营造廉政氛围,筑牢思想防线。

(七)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持在党建引领基层“微腐败”防治上下功夫。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肃纠正扶贫工作不接地气、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长效扶贫力度不够等现象,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欺压群众、虚假脱贫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压实涉农权证、农业保险、金秋助学、学生营养餐、培训收费、惠民补贴资金、扶贫产业资金、项目建设、农机购置、廉租房等方面的部门职责,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确保7月底前实现“一卡统”。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做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问题,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进一步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合力。加大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在前期党建引领基层微腐败治理试点的基础上,抓好总结提炼并进一步向更多部门和乡镇(街道)推广经验,确保基层“微腐败”防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八)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在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上下功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党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要求,确保党和人民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开展蒲波“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深刻反思、全面整改政治站位、担当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内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增强纪委常委会和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审查调查临时党支部作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以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提名考察办法,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大干部队伍纵向、横向和内外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锻炼、培养、考验, 确保全县纪检监察队伍“一池活水”。采取集中学习、上挂下派、跟岗锻炼等形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执纪执法能力。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推行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真正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

同志们,新的一年点燃新的希望,新的形势赋予新的使命,新的起点开创新的局面。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为奋力推进“三个加快”,干好“十件大事”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