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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亭县纪委 盐亭县监委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16 13:24 来源: 盐亭县纪委监委 作者:盐亭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一、考勤实行领导负责制,采取上级考核下级的方法,委机关领导考核各室(部)负责人,各室(部)负责人考核本部门工作人员。

二、请销假

1.请假程序。上班时间因公事离开单位,须提前告知办公室。班子成员请假须向书记报告,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以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以及请假三天以上的科级以下干部需向分管副书记报告,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科级以上干部请假三天以上的,需向书记报告,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2.请病假须提供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证明,按请假程序请假。

3.请婚假、产假、年休假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1)婚假:机关干部职工结婚,可休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可给予路程假。

(2)产假:女职工产假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职工妻子生育,护理假20天。休假期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合并计算。

(3)丧假:干部职工或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假期5天。家在外地的,可给予路程假。

(4)年休假:机关干部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因急事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需到办公室完善手续。

5.请假5天以上的,超过部分在当年年休假中扣除。

6.假期结束后到办公室销假。

三、对出勤率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出勤率低、工作马虎、散漫懒惰、完成任务差的予以批评教育,并与年度绩效考核、职级晋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