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关于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作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2 16:07 来源: 盐亭县纪委监委 作者:盐亭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现将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盐亭县原冯河乡林业站工作人员赵汝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6年,赵汝全负责原冯河乡林业站工作期间,采伐证审核发放管理松散,对农户申报砍伐的树木用途和数量审核把关不严;在群众办理采伐证后,没有严格履行辖区内森林资源采伐的监督和管护职责,导致部分农户存在批少砍多、批甲砍乙的情况,致使辖区内森林资源受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赵汝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盐亭县原水务局水利股股长李进、工作人员李凤英在水利项目验收中作风不实的问题。2018年2月,盐亭县原水务局水利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对黑坪镇桥梁村小农水工程进行了验收。李进作为原县水务局水利股股长,李凤英作为该项目现场代表,在项目验收时,在既未进行通水测试,又未在验收鉴定书上填写验收结论的情况下违规通过验收,导致项目建成后长期未能使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李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凤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盐亭县云溪镇原花台村计生主任许全弟虚报骗取耕地地力补贴的问题。2015年至2019年期间,许全弟虚报耕地地力补贴面积5.5亩,共计骗取耕地地力补贴2276元。许全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4.盐亭县黄甸镇素珠村原村支部书记杨智谋、村主任杨勇伪造财务会计资料虚列费用的问题。2017年初村级两委换届前,该村原村支部书记杨智谋等人集体商议,虚报2016年维修素珠村5组提灌站的维修费用1.2万元,用于支付该村2014年至2016年产生的生活费。杨智谋、杨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列费用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实、谋取私利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党员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十三项专项行动,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地区、部门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把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二是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抓监督,做到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作用;要坚决整治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知畏知止、收敛收手的强大震慑,让群众不断看到、感受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