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盐亭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1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8-17 09:29 来源: 盐亭县纪委监委 作者:盐亭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激励担当作为,深化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现将我县查处的1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盐亭县巨龙镇江南社区居民顾某某诬告陷害和寻衅滋事的问题。经查,顾某某因个人恩怨,对原麻秧乡天水村党支部某书记一直怀恨在心,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故意捏造事实,并多次以匿名寄信和电话举报的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试图以此打击报复,让其受到处理。顾某某在信访举报过程中还存在辱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2023年3月,盐亭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顾某某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顾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现羁押于巴中市平昌县看守所。

诬告陷害行为,扰乱正常信访举报秩序,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对政治生态、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全县党员干部群众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正当渠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共同维护信访举报秩序。

当前,全县上下正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奋进“三大目标”,积极开展“一线赶考,比拼亮卷”主题活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大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重拳治理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权和控告权,坚决匡扶正气,激浊扬清,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保持“零容忍” 态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刹住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同时用好“三个区分开来”,让党员干部放开手脚,以更足的信心底气,更满的干事激情,更强的责任担当,拼搏实干、克难攻坚,为全面建设成渝地区生态经济强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盐亭而团结奋斗。

此外,盐亭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正在对其他涉嫌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