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十四届盐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2023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3-04-03 09:24 来源: 盐亭县委巡察办 作者:盐亭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中共盐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3年4月上旬至7月上旬对县文广旅游局、县武引局、县职中、县进修校、县妇幼保健院、县肿研所、县中医院等7个单位和金孔镇、永泰镇、云溪镇、大兴回族乡、莲花湖乡等5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对5个乡镇所辖68个村(社区)及玉龙镇、文通镇所辖的11个村(社区)同步开展常规巡、专项巡和镇村同巡(详见十四届盐亭县委第五轮巡察进驻一览表);同时采用市县两级联动的方式对县法院、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政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12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一)常规巡察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县委巡察组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围绕“三个聚焦”和“一个紧盯”开展政治监督:一是聚焦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紧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村(社区)专项巡察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执行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要求开展专项巡察。

(三)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紧扣牵头单位、职能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定位,围绕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营商环境条例》《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2年优化园区营商环境16条》等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市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企业工作座谈会、“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座谈会、盐亭县营商环境工作会等重要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二、受理方式

巡察进驻期间,专门开通值班电话、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受理具体问题反映(电话受理时间为8:30-17:00)。或者打开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进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直接反映巡察受理范围内的问题。

三、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盐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