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十四届盐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15:51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盐亭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中共十四届盐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公      告

(2024年第1号)

经县委研究决定,十四届县委第七轮第一批次派出3个巡察组,采用“一托二”的方式,分别对县红十字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县总工会党组、县委党校、黄甸镇党委所辖1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本轮第一批次对县级部门驻点了解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开始至4月24日结束;对村(社区)驻点了解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开始至5月14日结束。

根据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县委巡察工作应当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

县委各巡察组将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意见箱,设专门值班电话,同时启用“四川码上巡”。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到信访接待点或通过信件、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码上巡”等渠道与对应的县委巡察组联系(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对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举报和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县级部门处理。

中共盐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