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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游仙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11-13 13:15 来源: 游仙区纪委监委 作者:游仙区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③游仙区纪委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关于游仙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区委和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和市纪委市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区监委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和监察组织的领导。

区纪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区纪委收入预算总额为657.44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3.87万元,下降0.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

1、2019年区纪委收入预算657.44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7.4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8年减少3.87万元。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增加0万元。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增加0万元。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增加0万元。

2、2019年区纪委支出预算657.44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657.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2018年增加201.95万元。②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较2018年减少205.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区纪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7.44万元,较2018年减少3.87万元,下降0.59%。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7.44万元,较2018年减少3.87万元,下降0.59%;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27万元,较2018年增加68.78万元,增长15.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3万元,较2018年增加23.81万元,增长50.75%;卫生健康支出16.67万元,较2018年增加5.61万元,增长50.72%;住房保障支出45.77万元,较2018年增加13.46万元,增长41.66%。

截止2018年12月末区纪委固定资产总额402.8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纪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纪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纪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6.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5.7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XX“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57.14%,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检查体制改革后,自区检察院划转执法执勤用车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上级检查、调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安排1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100%,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检查体制改革后,自区检察院划转执法执勤用车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车0辆,中巴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 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100%,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检查体制改革后,自区检察院划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纪检监察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06万元,增长37.6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针货物预算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纪委固定资产总额402.80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其他单位拨入款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游仙区纪委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2.2019年区纪委监委机关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