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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11-12 15:01 来源: 梓潼县纪委监委 作者:梓潼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0年部门预算.xls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梓潼县纪委监察委的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共有室(部)12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党政政风监督室、宣传部、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县委巡察办(组)包括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三巡察组。同时,县纪委下设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纪检监察网络教育及政务中心。

县委巡察办(组)设在县纪委,是具有独立编制的法人机构,财务由县纪委统一管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收支总预算1249.4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收入预算1249.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3.66万元,占1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5.79万元,占8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支出预算124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82万元,占74.82%;项目支出314.63万元,占25.18%。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预算收入1249.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915.21万元增加334.24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收回13个派驻组人员编制及人员,以及新成立网教中心,机关人员数量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9.4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5.7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支出109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77.7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支出2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4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5.7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13.39万元。主要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回和成立网教中心,人员大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支出866.11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77.71万元 ,占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支出23.6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48.32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基本工资预算数为220.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 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0年津贴补贴预算数为178.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0年奖金预算数为1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0年绩效工资为7.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数为64.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算数为24.8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48.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0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为13.4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考核津贴;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办公费预算数为108.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期刊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差旅费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日常差旅费报销;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培训费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各类培训支出和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支出;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工会经费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路桥费等方面支出;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数为44.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95.4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经费、党风廉政宣传经费、巡察工作经费以及纪检监察专网建设经费;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2020年离休费预算为11.8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待遇发放;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抚生活补助预算数为0.8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9.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0.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8.9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0元。2020年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指导、办理案件,巡视巡察机关工作指导,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关之间的工作交流和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

2020年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无政府采购计划,无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固定资产净值为127.83万元,主要为4辆公车和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梓潼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实行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涉及预算1249.45万元,其中涉及基本支出预算数934.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14.63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开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