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志军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5:48 来源: 梓潼县纪委监委 作者:梓潼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安州区纪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绵阳市监委指定管辖,梓潼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骆志军简历

骆志军,男,汉族,1966年7月生,四川安州人,四川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92年8月,在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工作;

1992年8月至1997年3月,任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年3月至2000年1月,任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任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花荄人民法庭副庭长;

2002年5月至2006年3月,任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花荄人民法庭庭长;

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任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06年4月至2016年5月,任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16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2020年5月至今,任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