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14 15:19 来源: 梓潼县纪委监委 作者:梓潼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中共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2020年6月至9月,对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2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经三个月来,梓潼生态环境局党组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对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站、队)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2021年2月4日局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的认领和剖析,党组成员认真剖析问题,研究问题产生原因,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履行责任落实落地。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台账。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17项问题,已基本完成,第17项中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2021年第一次党课将在6月底前完成。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等制度,安装了考勤打卡机,健全工作机制,把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整改责任落实不力。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落实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有差距。《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未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责任认领不到位,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内容与2018年度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内容雷同,未全部认领、剖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未全部认领、剖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未对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作出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整改意识,准确把握巡察组反馈问题的重点和要求,同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安排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党组会上讨论审定。二是2021年2月4日局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的认领、剖析,深刻剖析了问题原因。局党组全程跟踪督办,有力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共性问题研究认领不到位。局党组未对照2019年省委第九巡察组、2018年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研究、查找、认领、整改共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民主生活会上党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二是安排了扶贫干部对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自查、认领,形成台账和整改措施,逐一进行了整改。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局党组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跟踪问效不够。“个别会议记录要素不全”的问题仍然存在。如2020年6月3日党员大会未记录会议内容、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有表决权人数。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对记录人做了批评教育,在职工会上多次强调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要求会议记录人加强学习,做到会议记录主题明确、事项清楚、内容完整,提高本单位会议记录质量;二是明确会议记录责任人,党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职工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议等记录由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记录,由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所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副职”的问题仍然存在。如环境监测站超配副站长1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超配副大队长1名;中层干部调整后单位形象栏未及时更新,形象栏中出现4名超配的中层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按照“三定”方案对干部岗位进行优化调整,明确中层干部人员。二是已完成了单位形象栏的更新。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述职报告未见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问题仍然存在。如部分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职报告中无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内容。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2020年度述职报告均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如整改报告中提及“与正式候选人重新进行了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但谈话时记录不规范,多处出现省略号;整改报告中提及“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但2019年8月23日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应到党员22人,签到7人,票数12张,参会人员未达到应到人数的2/3。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规范谈话程序和内容,认真做好谈话记录。按照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2021年2月1日前已开展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并规范做好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会议相关制度,加强记录人员的指导和培训,规范会议记录要素,做好会议人员签到等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新发现的问题

7.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至巡察组入驻时未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贫困户帮扶实施方案》《2020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计划》未提交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对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掌握不够,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全面说出“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内容。个别领导干部不知道帮扶贫困户的脱贫时间。

整改情况: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党组会4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总结分析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顺利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扶贫知识培训,同时要请县脱贫办干部到单位对帮扶责任人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督促全局职工自主学习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脱贫攻坚知识考试。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入户帮扶时对贫困户的基本信息进行再核实、再核准,做到了心中有数,没有发现代替帮扶的情况。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议事决策不规范。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如2018年12月27日签订的《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涉及金额3万元)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有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无讨论、无表决、无决议以及未逐项表决。

整改情况: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意识,对党组决定事项及时如实记录。安排了办公室主任专人规范记录党组会议和保管会议记录本。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学习教育组织不力。未组织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精神。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经座谈了解,个别干部职工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全面说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因市县在1月份未出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故我局也未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2021年1月13日,我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坚持会前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完善学习制度。三是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和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方式,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牢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未按要求研究党建工作,部分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职报告中无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内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和讲党课、局主要领导主持党员大会、主持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等情况。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如2019年1月31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实到会人数为15人,评议结果通报票数为17票。未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如2019年2月、4月、11月、12月未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不严肃,对有关党建知识掌握不扎实,普通党员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党的生活记录本》未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2020年度述职报告均对党建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在全局职工会上和党组会上安排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按要求按时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促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党建知识和支部工作的学习,严肃组织生活,认真负责做好我局党建、支部工作。按照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相关要求,制定了活动方案和会议方案,并按时按要求上报了专题报告。四是严格落实会议记录规范要求,规范会议议程,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按照会议纪录要求规范会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负责监督。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党组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整治“四风”不彻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参会人员餐费、会议费、加班餐费等情况。如2019年10月24日下午,8个县级部门共8人在梓潼生态环境局参加视频会,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列支参会人员及本单位3名陪餐人员餐费1000元;在接待费中列支2019年3月19日内部审查会会议费3360元、列支2019年1月19日加班餐费210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在职工会上多次强接待制度和规定,规范本单位公务接待;二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强化单位内部审计,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避免账务处理不准确。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财务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如仍在制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等不再要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引用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20年支部党建目标责任书中出现“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委2020年党建”的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交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反对形式主义有关文件精神,把工作落到实处,取消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相关责任书签订。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学习要求和学习制度,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未及时学习要求学习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在会上进行补学。三是规范写作要求,严禁文字照抄照搬,加强学习和能力建设提升,对于出现错误表述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及时修改存档,提升公文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个别干部上进心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工作中有时推诿扯皮、爱抱怨,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学习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和思想教育认识,增强干部职工的上进心、凝聚力和担当精神。二是优化股室调整,主要领导对调整后的中层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个别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对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如局党组《2019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标题为“中共梓潼县生态环境局委员会”,报告中出现“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的表述。个别干部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谨,存在文件印发不规范、检查资料无相关人员签字,工作资料普遍未落款、未落时间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表述错误的存档文件进行了修改,并对具体人员作了批评教育,在职工会上多次强调,严格落实文件审核审签印发责任,规范公文制发流程管理,加强公文管理水平,落实各个环节责任,加强干部职工责任心。二是加强公文制作、工作资料管理,要求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公文写作和管理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 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梓潼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梓潼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职责,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汇报年度环保工作重点,县委、县政府领导也多次带队到市级有关部门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各类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印发《梓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职能清单》,明细了县级有关部门职能职责。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长效机制存在漏洞。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财务管理、伙食团管理等制度。制度执行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公务用车使用申报流于形式。对职工伙食团监管不到位,单位利用一楼两间门面由高某开设职工伙食团,但双方未签订相关合同,未明确双方关系,单位未收房租,未给高宗毛发放工资,该伙食团存在对外经营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等制度,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按照用车申报流程,由用车人申请,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行驶,并安装了考勤打卡机。二是在2020年12月已关闭一楼伙食团,我局干部职工在城北新区食堂就餐。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到位。未按要求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分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内容。“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计划讲廉政党课,未传达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差距,未定期组织研究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纪律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落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主要领导每月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述职时均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内容纳入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2021年1月8日在全局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其他学习内容。四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定期组织研究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加强纪律教育。

整改进度:第二、三、四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一项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2021年第一次党课将在6月底前完成。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多层次、多方式、多角度,开展党员党性锤炼,教育培养年轻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举对旗、定对向、站稳政治立场、涵养忠诚党性。改变工作作风,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提升基层环保干部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保障有力、权威高效、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环保队伍。

(二)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三)紧盯重点任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继续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九大战役、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突出重点抓攻坚,加强督查调度,定期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以严格的督导推进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6-6177975,邮箱:253524622qq.com,地址:梓潼县五丁路北段191号。

 

中共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