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梓潼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07 10:01 来源: 梓潼县纪委监委 作者:梓潼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中共梓潼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至9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20年12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2020年12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该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该局党委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方向和建议,为该局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刻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方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过程中,该局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负责本股室整改工作落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专题会议、党委会议等9次会议,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查等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

该局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14个方面48个主要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站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截至目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制度完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共性问题研究认领未落实”的问题。一是2月22日,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再次通报了2016年省委第十巡视组、2019年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2016年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2019年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二是主动认领2020年以来的各级巡视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针对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落实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2.关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以后,原农业局制定的《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梓潼县农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不适应机改后部门职能职责和农业项目管理形式,目前已废止。二是已修订《梓潼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制度》,目前正在征求各股(室)意见,下一步,制度汇编将上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印发并执行。三是原农办牵头制定的《建立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会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梓委办发〔2017〕1号)也不再适应当前部门职能职责新内容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会商新形势。2020年12月以农办名义重新修订印发了《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会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四是2020年该局分别召开了10次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了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通过两期培训,进行了学习交流,并结合自身工作,研读扶贫相关政策,提升政策运用水平。五是实行了每月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对帮扶工作督查和通报,要求帮扶责任人建立好每月入户台账。六是制定了2021年农业产业扶贫专项调研督导年度工作方案。七是根据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情况,由责任领导召集相关股室对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研究1次,梳理了进度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推进。八是由责任领导对产业扶贫相关股室人员开展谈话、教育提醒。

3.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单项支出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须按议事范围,依程序提交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二是工作人员已据实说明了情况,相关责任人也主动认领问题,并于2月22日在党委会上进行了表态反思发言,同时全覆盖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该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发放了关于“三会一课”的党建提醒。2月25日,该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专题培训,并在相关制度中明确了讲党课的要求。四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了此问题;局党委针对以上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党章》《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五是已对相关同志作出解聘处理。六是截止4月,该局已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已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下一步将研究讨论后印发。八是参会人员据实补齐了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

4.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根据现行党建工作要求,已重新修订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提醒;2020年底已开展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专题汇报会。二是2020年底,该局已开展廉政党课,并通过党建工作提醒再次明确党课工作开展要求。三是局党委分别召集分管领域干部开展了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同时在现相关制度中再次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

(二)新发现的问题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相关责任人在民生生活会上主动认领了上述问题,并深刻反思。二是2020年研究制定了该局扶贫工作方案,按照上级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求按期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利用延时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局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提高扶贫工作政策的知晓度,并分帮扶村召开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实行每月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对帮扶工作督查和通报,要求帮扶责任人建立了每月入户台账。三是2021年该局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需要,及时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具体工作。四是选取11个村作为试点,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路径和模式,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机制、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扶持项目建设,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农村发展活力。选取4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三变五合”改革试点,推动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制度、经营制度等体制机制创新,引导生产要素在产业链上有效整合,全面释放供给侧改革新活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五是加强了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以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村庄清洁行动、绿色防控等重点内容为载体,通过会议、广播、网络、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五大行动”。六是构建全县“335”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体系,精选潼江河谷区、现代种业核心区、蜜柚产业核心区开展试点示范,结合农旅融合型、精品生产型、种养循环型三大发展模式,打造横跨全域的“大园区”。目前,已建成县级现代农业园区8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梓潼县蜜柚+生猪生态循环现代农业园区成功申报为市级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七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挂图作战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建设会推进16次。对照省级园区建设标准,落实了责任领导及责任股室,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清单,召开潼江河谷优质粮油现代农业园区调度会11次,通报园区建设进度,研究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确保省级园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6.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1月22日,该局组织党委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配备,对不规范的设置机构和中层干部超配全面清理整改。2020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并开展深刻反思。二是规范完善了“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并按要求会议纪要。

7.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该局已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延时学习和党委中心组加强学习,要求全力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尤其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落实。二是党委会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是严格执行会前学纪学法,截至目前,已开展了6次党委会会前学纪学法,开展了2次职工大会会前学纪学法。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一是严格按时间要求执行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完善了班子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2020年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述责述廉和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三是已规范意识形态阵地,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再次核查,确保相关制度、规定等规范完整。

9.关于“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每季度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目前2021年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已开展。二是领导干部将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纳入2020年述责述廉和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提醒相关人员补充完善了2019年述职报告。三是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开展了机关党建专题培训,发放关于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提醒,要求各支部举一反三、针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五是对班子成员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10.关于“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一是党委会已集中学习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条例。二是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配备,对不规范的设置机构和中层干部超配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三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了此项问题,深刻反思。四是对全局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挂牌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目前已规范挂牌。更新了“人员形象及去向公示牌”。

11.关于“作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针对作风问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剖析,要求重新完善了相关文字材料。三是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四是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等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五是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六是2020年底已开展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材料和会议记录的审核把关力度。七是加强科技支撑。与川内3院2校达成了合作关系,引进专家团队6个,建立专家大院3个,针对蜜柚、生猪、优质粮油等主导产业建立蜜柚“提质增效、增糖降酸”试验示范园、优质粮油品种示范园等科技示范基地;加强蜜柚种植技术培训40人次,邀请特邀专家现场对接技术难题10余次;启动蜜柚保险政策,截止到2020年底,参保蜜柚面积达1.2万亩;2021年1月,我县遭受严重霜冻天气,致使全县蜜柚受冻面积达50%,减少了参保农户的部分损失,也为蜜柚保险的推行夯实了根基。

1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一是该局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提醒,讲清政策要求,相关股室对票据进行了再次审核并已整改;分管领导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账务核算。二是已退回超标报销生活补助等费用;财务分管领导对虚报差旅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了出差审批单和旅差报销单的填制。三是清理超职数配置的中层副职发放中层干部津补贴的人员名单,目前已退回违规领取的中层干部津补贴。四是清理2016年至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已全额退费;相关领导在巡察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了此项问题,并开展深入剖析;同时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局机关第一支部写出情况说明;已停止给原农业局家属院门卫付工资、水费、电费等。

13.关于“制度建设存在薄弱之处”的问题。一是已修订相关制度,后期将经局党委会研究后将及时公布。二是对固定保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并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了保密工作制度,要求涉密文件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1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要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相关要求。二是已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2021年3月该局已开展风险岗位排查工作,整理2021年风险点、风险防控管理台账。三是今后该局将认真开展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四是利用延时学习、职工大会等,将纪律教育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已组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五是复查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清单,提醒班子成员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纳入2020年度述责述廉、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六是已提醒班子成员建立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七是开展了常态化谈心谈话,要求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延时学习、职工大会等进一步加强党章党纪、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层层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八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分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等财务工作的提醒、指导和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6-8212136;电子邮箱:8355843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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