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01 09:46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梓潼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中共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至9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深化机构改革专项巡察。2020年12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收到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君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杨大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服务中心副主任杨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先顺同志专人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需要整改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形成了《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认真排查梳理,梳理出问题13个。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7条,已落实57条。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深化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重要会议精神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一是利用职工会和延时学习时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次。

二是利用职工会和延时学习时间传达全省、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精神,组织学习全省、全市深化机构改革总结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3次。

2.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机构改革重要论述和重要文件质效不高”的问题。

一是3次安排对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三是利用党组会或干部职工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延时学习会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政策5次;

四是配备中层干部向编办报备。

(二)推动机构改革任务部署落地落实方面

3.针对巡察反馈“对部门主责主业把握不深不透”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梓潼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年12月17日)精神,认真领会2019年12月23日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聂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三定方案”,将局主要职责全部纳入班子成员分工,逐渐改变工作重点放在履行城管中心城市管理职责上的情况,出台《中共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领导分工的通知》。

二是调整领导分工,出台《中共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领导分工的通知》。

三是到涪城区交流学习,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合理安排内设机构领导;

四是局党组组织学习三定方案,明确单位主要职责,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分管领导、股室和个人。

(三)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要求方面

4.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三定方案,优化整合配备中层干部,执行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撤销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崇文中队、防控中队等6个中队,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紫阳中队、翠云中队、崇文中队、潼江中队、长卿中队并报县编办审批。对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名称进行变更:将原政策法规股更名为安全股,保留综合股、目标管理股、监督检查股、数字城管股,编办已经审批;

二是将局办公室超配副主任予以调整至综合股;

三是对临聘人员问题党组会研究严格执行人事聘用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解决人员聘用和辞退问题。

(四)巩固拓展机构改革成果方面

5.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贫困户帮扶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因户施策;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帮扶责任人和领导干部宣传教育,掌握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和各项帮扶政策,记清“两不愁三保障”、“三免一补”、“四个好”等内容,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严格执行2020年后新的脱贫攻坚政策;

三是把党内法规的学习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延时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和巡视工作论述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用党内法规规范干部职工言行;

四是落实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大江同志分管深化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是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落实措施整改共性问题2个。

6.针对巡察反馈“履行新的职责使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梓潼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梓潼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单位城市管理业务工作考核细则》,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

二是按规定落实行权清单,目前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行权事项,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三是起草了《梓潼县违法建设防治和查处工作实施方案》,向县上建议成立梓潼县违法建设防治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在违法建设拆除中存在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

四是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办公区域环境整治力度,督促县供销社清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办公区域南侧会议室旁边(县供销社已卖待建土地)的成堆垃圾,2020年12月10日前已经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县供销社发函督促整改。

7.针对巡察反馈“制度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工会会费支出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工会会费支出制度》开展工会活动;

二是加强机关人员《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梓潼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七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范接待制度和接待报批手续,建立《公务对口接待制度》;

三是适时修改和完善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取消《考核办法》中将罚没任务纳入考核的内容,坚决做到不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制度相违背,将修改完善的规章制度以正式文件下发。

8.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政策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加(值)班补助发放的问题上党组会研究,及时整改,以后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发放程序,按照先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再发放;

二是加强财务股室工作人员财经纪律学习,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现金管理制度》学习,减少现金支出,加大公务卡结算力度,对较大额支付一律转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对给因违规被除名的人员发放经济补偿费、收取新聘人员保证金、让新聘人员提供担保人的问题进行整改,清理和废除单位原有的与《劳动合同法》相矛盾的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我单位临聘人员的劳动合同,依法办事;

四是加强上级有关公车管理文件精神的学习;及时完善我局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包括:车辆使用负责人、驾驶员、保险、保养、油耗、维修、出入库登记登台账)、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特殊情况除外,如定点修理公司已经下班,我局车辆夜间使用过各种发生故障须立即施救的),在招标确定的维修公司实行定点维修。

9.针对巡察反馈“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按照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开展学习教育、研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三重一大”等事项;

二是研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提交局党组,逐项研究、逐项讨论、逐项表决,集体决策,形成决议,坚持末位发言制度,杜绝“一言堂”,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

三是党组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编发会议纪要;

四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落实局办工作人员毛莉萍和局办主任王梓丹记录党组会议,不再安排临聘人员参与、记录党组会议。

10.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纳入意识形态日常工作,制定下发《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加强对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监察法》等内容。把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和“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中,要求高质量撰写好个人民主生活会材料;

三是加强会前学纪学法,完善会前学纪学法制度,针对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会前学纪学法活动;

四是利用我局的“LED” 、QQ群、微信平台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同时,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每季度择时召开1次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撰写网络意识形态分析报告,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五是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及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墙宣传,同时撤销未与时俱进的相关内容。

11.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同时,加强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制定下发《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党建工作方案;

二是严格执行梓委党〔2020〕6号文件《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

三是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丰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的参与率,并及时做好登记,同时,做实做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是配优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考核办法逗硬考核;

五是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党务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六是通过“以案促改”扎实开展作风教育活动,用彭杰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认清高利贷和赌博的危害。

12.针对巡察反馈“作风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经纪律;

二是严格执行办公经费报销规定,对违规在办公经费中列支参加工会活动购买服装的费用进行整改,坚持专款专用,在工会会费中支出;

三是大力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认真学习新文件新政策,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原则,率先垂范,坚决杜绝在工作中出现说情打招呼现象,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五是加强机关办公室人员学习培训,抽派陈果等同志到涪城区跟班学习,提升行文办会能力;

六是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坚持每周对机关和中队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不定时抽查两次,对来迟走早、在岗不履职现象严格考勤,与工资和绩效挂钩;

七是开展为期半年的“找差距、强素质、转作风”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思想意识淡化、纪律观念不强、工作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城管工作效能,树立忠诚、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新形象。

13.针对巡察反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签字认领,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研究制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一次;

三是坚持谈心谈话全覆盖,每半年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一次,对中层干部任命前进行廉政谈话;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台账,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五是对以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取消举报非法张贴“牛皮癣、小广告”线索奖励制度;

六是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每年述职报告中要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报告,定期组织分管股室、大队、中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对分管股室、大队、中队干部职工开展纪律教育,每半年与分管股室、大队、中队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制止。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局党组对照整改方案认真自查,形成初步报告,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意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二)集思广益,总结提升

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最终报告,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县委第一巡察组、纪委、组织部审查,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集思广益,总结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385005,邮政编码:622150,电子邮箱:1147027646@qq.com

 

 

                                                                                  中共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