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杜绝问题整改“走过场” 跟踪监督抓好落实

发布日期:2021-05-10 09:12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前期监督检查反馈你单位的问题未按期报送整改结果,请你们严格按照我组印发的《关于对综合监督单位监督检查跟踪整改制度》要求,切实加以整改······”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向综合监督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时指出。


为进一步加大对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跟踪整改力度,今年4月,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对综合监督单位监督检查跟踪整改制度》,在压实问题整改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更进一步压实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的全程跟踪督办责任,通过健全制度的方式,抓实监督检查跟踪整改。制度着重对跟踪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措施与程序、监督检查处理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为提高交办的精准性和督办的严肃性,纪检监察组把反馈问题实行“个性+共性”的清单交办模式,推动被检查单位党组照单履职。同时,在整改期限上也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针对每次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的在一个月内报送结果,不能立改的问题在两个月内报送整改结果,需长期坚持的从反馈问题之日起一年内报送整改结果。问题整改完成后,实行整改事项“销号制”,采取量化评估的方式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销号督办。

“我们通过建立《关于对综合监督单位监督检查跟踪整改制度》,实行‘三制’,即问题清单交办制、问题台账建立制、整改落实销号制。通过建章立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既落实‘当下改’的要求,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决杜绝问题整改‘走过场’。”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丽介绍,下一步,将继续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做实做细监督检查跟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