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通报曝光

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例

发布日期:2018-04-12 14:46 作者:jiwei 阅读次数: 字体:[  ]


 

1.三台县宝泉乡舒家河村计生委主任李伦海,在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人职责,未到户开展安全检查、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等帮扶工作,导致其帮扶对象不能按期脱贫。李伦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梓潼县观义镇红旗社区主任王训东,隐瞒其女户口迁出的事实,于 2016年至2017年3月冒领国家城镇低保资金4650元。王训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盐亭县折弓乡大里村村支部书记任清、村主任任祥猛,2017年5月违反《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规使用村产业扶持资金支付巨辉公司藤椒苗保证金1.5万元。任清、任祥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盐亭县折弓乡万隆村村支部书记王泽良、村主任龚崇常,违反《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规使用村产业扶持资金支付巨辉公司藤椒苗保证金1.5万元。王泽良、龚崇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平武县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宋方洲,在参与扶贫苗木采购现场考察过程中,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6000元。宋方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平武县政府办机关党委副书记程勇,在参与扶贫局苗木采购和水务局采购项目实地考察过程中,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6000元。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平武县人大预工委副主任罗洪钟,担任水田羌族乡人大主席期间,在落实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罗洪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