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中共绵阳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12-31 14:29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绵阳市燃气集团副总经理廖建勇借商务考察之机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2016年6月,廖建勇与绵阳市燃气集团原总经理张某(已另案处理)赴日本商务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东京、京都、大阪等地景区参观旅游,相关费用在燃气集团报销。此外,廖建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1月,廖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安州区花荄卫生院院长李勇等7人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的问题。2017年上半年,李勇组织卫生院班子成员及个别中层干部等商议决定,用收取的部分体检费共14余万元设立“小金库”,并在其中开支10万余元用于团年、慰问等活动。2020年12月,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6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梓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妇幼保健院院长李俊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19年7月,李俊妻子杨某因生病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手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分职工到李俊办公室或杨某病房赠送红包。李俊收受了部分职工所送红包礼金共计0.49万元。此外,李俊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1月,李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盐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王小斌等4人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的问题。2014年下半年,王小斌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决定套取资金30余万元设立“小金库”。此后,王小斌等人将全部资金用于接待等开支。此外,王小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1月,王小斌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警长;其余3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深化,越往后越严的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以案为戒,汲取教训,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对顶风违纪、禁而不绝的严肃问责,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