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

绵阳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3-04-29 10:54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以案为鉴警示作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绵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原副书记、原副主任何仕忠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07年至2017年期间,何仕忠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现金、打麻将“铺水”等形式所送礼金,共计4.1万元。何仕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10月,何仕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绵阳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洪军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3年至2020年期间,刘洪军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名义所送礼金,共计3.66万元。刘洪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1月,刘洪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3.绵阳市殡仪馆原党支部书记、原馆长宋开友违规收受礼品、发放差旅费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宋开友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节名义所送烟酒等礼品,共计折价1.98万元;违规审批同意工作人员在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同时报销差旅费,共计1.955万元。宋开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22年10月,宋开友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4.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原股长罗广岳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0年至2019年期间,罗广岳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94万元。2022年12月,罗广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5.涪城区石塘街道浸水村党委书记罗太贵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4年至2021年期间,罗太贵与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刘兴刚,村纪委书记罗兴莉,村“两委”委员蒋维涛等人集体决定,从项目经费中虚列开支9.3万元;其中,6.93万元用于解决违规吃喝产生的费用,1.46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0.91 万元用于工作开支。2022年11月,罗太贵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兴刚、罗兴莉、蒋维涛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上述四人违纪所得。
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距、硬杠杠,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精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以有力有效举措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三个务必”,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