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栏

梓潼县: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监督执纪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0-04-10 09:39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党组织这一席‘掏心窝子’的谈话,让我认识到自己担当尽责不够的问题。今后,我一定认真干好本职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近日,梓潼县黎雅镇回水村村主任冉定树因疫情防控期间数据摸排核实不准确、落实工作责任不力问题,接受了该镇纪委的谈话提醒。

据悉,为让谈话有的放矢、谈询有“质”,真正发挥警示、提醒和教育作用,该镇纪委书记王雯文在谈话前从思想表现、性格特点、工作业绩等方面对谈话对象进行了全方位了解,结合了解情况,深入浅出,语重心长地与冉定树进行谈心交流,让其感受组织温暖,打开心结,正确面对自身问题。

类似这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情形在梓潼县纪委监委已是常态。

在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开展履新任前约谈,常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常动“婆婆嘴”,常下“毛毛雨”,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勤廉履职的主动意识和行动自觉。

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围绕重点工作落实,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等开展廉政约谈提醒。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谈话提醒50余次,解决工作作风、责任落实等问题20余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8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人,占比66.7%,让200余名党员干部走好防微杜渐第一步。

“作为监督执纪者,我们必须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把握好手中的纪律‘尺子’,绝不能出现失之于宽或是矫枉过正的现象。”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扬表示,教育和挽救干部是监督执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时既要让党员干部们体会到纪律的“硬度”,也要让其体会到组织的“温度”。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好“第一种形态”,把筑牢党员干部队伍思想防线摆在首位,借助“廉洁梓潼”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潼城清风”朗读、廉洁文化宣传教育信息及违纪典型案例,切实拧紧思想“总开关”,为广大党员干部“充电”“续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