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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扬帆 | 扎实开展回访教育 为受处分处理党员民警“解心结 卸包袱”

发布日期:2023-01-09 08:29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受处分后思想压力非常大,颜面无存,觉得自己没有了前途,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通过回访教育,我认识到处分不是目的,是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轻装上阵,以更轻松的心态、更积极的状态面对工作和生活。”市公安局吴某对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说道。

几个月前,吴某因受到警告处分情绪一度低落,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与吴某所在单位一起对他进行了回访教育,了解他的工作、生活、思想状态,帮助吴某打开心结,让他“跌倒”后迅速“站起来”。

据悉,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受处分处理人员思想动态、存在困难、现实表现、处分执行等情况。通过与案发单位进行联动,实现了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教育的全覆盖。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回访教育与排忧解难相结合,认真听取受处分处理人员合理诉求,通过沟通所在单位,共同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合理待遇;坚持回访教育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要求案发单位加强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的教育监督,通过回访教育了解案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回访教育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督导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情况,共同分析队伍风险隐患,传递监督教育管理责任和压力。坚持回访教育与检查处分执行情况相结合,对各单位落实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受处分处理人员警衔晋升、工资待遇、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是否执行到位,确保处分处理的严肃性。

“监督执纪有力度,回访教育有温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做好受处分处理党员民警的回访教育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云表示,回访教育要常态化、具体化、多样化,形成“治病救人”的长效机制,持续营造党员民警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