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六大行动”专栏

培土育林 | 坚持“四重点”开展廉政谈话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23-01-16 11:01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纪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今天的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让我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意识。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廉洁勤政的要求内刻于心,以勤勉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的工作态度干好本职工作,做好表率。”市司法局新提任的律师工作科科长熊敏深有感触地表示到。

针对市司法局干部调整情况,近日,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对新提拔的29名科级领导干部、11名交流调整领导干部、18名晋级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重点就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一岗双责”、牢记为民宗旨正确对待权力、严守纪律底线做到清正廉洁等四个方面给大家作了谈话提醒。特别对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围绕中央省市查处通报的典型腐败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剖析,告诫年轻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以反面典型为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近年来,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把廉政谈话作为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强实践探索,把握谈话规律,坚持“四个重点”,着力提升廉政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抓住谈话对象。以监督单位的正副职、科级领导干部及其下属单位负责人作为重点谈话对象,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严格监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位。二是突出谈话内容。坚持一局一策、一部门一稿,不搞一刀切,根据各监督单位部门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特别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部门开展提醒谈话,确保部门职能切实发挥好作用。三是选好谈话重要时段。坚持干部使用任前谈,实施诫勉事后谈,苗头性问题及时谈,日常监督灵活谈,进一步提高廉政谈话的质量和效果。四是跟踪问效。廉政谈话效果既看表态、更看行动,在日后的监督检查中,对谈话对象落实谈话要求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已提醒谈话的失职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在追责问责上一律从严。

“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坚持逢提必谈、逢进必谈、逢调必谈,为新提拔、新任职、新晋升、新调动的党员干部打好廉洁从政预防针,上好履职入新第一课,守好拒腐防变第一关。”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志强表示。